纽约在荷兰殖民时期被称为新阿姆斯特丹(New Amsterdam)。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,以示对荷兰统治者的忠诚。
荷兰人于1624年在曼哈顿岛上建立了新阿姆斯特丹,作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北美的据点。当时,曼哈顿岛被当地的印第安人称为“曼哈塔”,意为“鬼魂岛”。荷兰人开始与当地印第安部落进行贸易,并在该地垦殖农场和养殖养马。在新阿姆斯特丹建立的最初几年里,殖民地人口增长缓慢,主要是由荷兰殖民者和非洲奴隶组成。
在1626年,当地印第安部落的领袖沃特·范·特崔克(Wouter van Twiller)将曼哈顿岛以24欧元的价格买下,这使得新阿姆斯特丹开始扩张。殖民地逐渐发展为一个贸易中心,吸引了来自不同国家的移民,包括英格兰、法国和德国的人。然而,荷兰人在英格兰人的压力下,于1664年将新阿姆斯特丹割让给英国,并改名为纽约。
纽约的名字由英国国王查理二世给予,以纪念他的兄弟詹姆斯,他在时任荷兰指挥官彼得·斯图维杨特(Peter Stuyvesant)率领下,占领新阿姆斯特丹时的尊贵王爵纽约州公爵(Duke of York)。英国人在接管新阿姆斯特丹的过程中,将殖民地的名称改为纽约,并在城市的港口重新命名为纽约港。这个名字一直延续至今,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之一的标志。
查看详情
查看详情
查看详情
查看详情